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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列全省第一

  原标题:上半年丽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列全省各市第一位

  上半年,丽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79元,同比增长14.4%。增速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,增幅列全省各市第一位。

  从收入来源看,呈现企稳回升态势。上半年,低收入农户人均工资性收入1870元,比上年同期下降2.1%;人均经营净收入861元,增长4.1%;人均财产净收入114元,增长280%;人均转移净收入3334元,增长26.8%。

  失地保险待遇、养老保险待遇不断提高,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继续上调,医保报销范围逐步扩大,政策性生活补贴、社会救济和补助等政策逐步落实是推动增收的主要动力。

  从不同县(市、区)看,莲都、遂昌、龙泉县排在全市前三位,增幅分别为17%、16.3%、15.9%。

  信息报送单位:丽水市统计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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