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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宁法院受理嘉兴首例跨省域立案

   浙江在线-嘉兴频道5月17日讯(浙江在线记者 黄娜 通讯员 海薇)自今年3月30日起,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北京、上海、福建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四川七个高级法院及高院所辖七个中级法院范围内,正式推广“跨域立案诉讼服务”机制。

  5月15日,海宁法院受理首起跨省立案案件,据悉,这也是嘉兴市首例跨省域立案。

  “这事搁以前,我要奔波八百多公里到海宁法院,立案要花费两三天时间,而现在我一次都不用跑,半小内就完成立案,真是太便民了!”福建泉州的黄女士对此赞不绝口。

  该案件原告黄女士在福建泉州经营一家纺织公司,她起诉说,自己和浙江海宁的顾先生有生意往来,原告供货给被告顾先生。可是从2014年开始,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多次拖欠货款,望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货款113万余元。

  按照以往的工作机制,黄女士必须从福建省泉州市跑到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,提交相应的诉讼材料方可立案。但黄女士一想到海宁远在八百公里之外,人生地不熟,费时费力费钱,便不免担忧起来,恰好听说现在法院可以提供跨域立案服务,便带着材料就近到泉州永春法院咨询相关情况。

  当日,永春法院跨域立案人员接到黄女士的诉讼材料后,即与海宁市人民法院立案人员取得联系,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的“跨域立案诉讼服务”机制,通过最高院文件交换平台,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扫描件发送给海宁市人民法院审核。

  经海宁法院审核,确认其符合立案条件,及时将送达回证、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及受理案件通知书等回传至永春法院,由永春法院立案人员交由原告黄女士签名确认。短短半小时,黄女士办理了立案全部手续。

  据悉,为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、司法公信力不强、诉讼服务水平不高、服务窗口投诉较多等问题,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在全国率先部署开展“大立案、大服务、大调解”三大机制建设。其中“大立案”是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并依法规制滥诉的同时,创新立案方式,通过推行网上立案、跨域立案、延伸立案,实现“100%的案件最多跑一次,50%的案件一次不用跑”,一起原本需要当事人从泉州到海宁来回奔波的案件,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推广的“跨域立案诉讼服务”机制,海宁法院切实做到解决异地诉讼累问题,做到“法院多服务,群众少辛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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