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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举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会

  到2021年底,苏州将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、监测预警为中端、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。12月4日,苏州市举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会,市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徐美健,副市长曹后灵出席会议。

  作为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城市,我市制定《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》。该方案从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、加强社区心理健康服务水平、完善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措施、促进校园心理健康发展、改善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状况、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等方面制定了19个项目。

  根据方案,到2021年,依托县级市(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三级综治中心等,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,统一标识、统一流程,建成率达100%;50%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置心理(精神)科,配备专(兼)职心理咨询师或精防医生;为孕产期、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%;我市将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、社会心理咨询人员、社会工作者、志愿者等4类人才库,有条件的地区还将设立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,每个县级市(区)至少培育1家规范化社会心理服务机构,全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60%以上,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%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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